拼音èr shí sì qí
注音ㄦˋ ㄕˊ ㄙˋ ㄑ一ˊ
⒈ 清代军队编制,将统辖的蒙族和汉族军队,分别编为蒙古军八旗和汉军八旗,与原有满族八旗,共为“二十四旗”。
⒈ 清 代军队编制,将统辖的 蒙族 和 汉族 军队,分别编为 蒙古军 八旗和 汉军 八旗,与原有 满族 八旗,共为“二十四旗”。参阅《清文献通考·兵一》。
引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八旗之制》:“其后归附日众,乃析为八。以本部所属者为 满洲,蒙古 部落而迁入者为 蒙古,明 人为 汉军,合为二十四旗,制度备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