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本家传承的文字。
引《后汉书·儒林传序》:“党人既诛,其高名善士多坐流废,后遂至忿争,更相言告,亦有私行金货,定 兰臺 桼书经字,以合其私文。”
1.经过辨认,简牍是各时期益阳县衙署档案及公私文书,涉及人口、田亩、物产、赋税、司法等,时代为战国楚、秦、张楚、西汉、东汉和三国孙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