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立适”。
⒉ 太子或宗子以正妻所生子充当。
⒈ 亦作“立适”。太子或宗子以正妻所生子充当。
引《公羊传·隐公元年》:“立适以长不以贤,立子以贵不以长。”南朝 梁 沉约 《立太子恩诏》:“王公卿士,咸以为树元立嫡,有邦所先,守器传统,於斯为重。”
1., 若不是朕的别出心裁,立贤不立长,按照祖宗家法立嫡立长,朱慈?R应该稳稳当当的是太子,然后接朕的帝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