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中国关税自1842年起,陆续作为各种外债、赔款的担保,每年关税收入,在尽先归还外债、赔款及支付海关经费后,所馀之款由中国政府收用,称“关余”。
⒈ 旧 中国 关税自1842年起,陆续作为各种外债、赔款的担保,每年关税收入,在尽先归还外债、赔款及支付海关经费后,所馀之款由 中国 政府收用,称“关餘”。
引孙中山 《革命成功始得享国民幸福》:“这次我们争关馀,外国派了二十几只兵船,到 白鹅潭 来示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