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囚禁人身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唐德宗贞元七年》:“若军士陵忽府县,禁身以闻,委御史臺推覆。”胡三省 注:“禁身者,囚禁其身。”
1.他们是一对欢喜冤家,一个被迫害背井离乡,一个被囚禁身陷囹圄,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,执手谱写了一曲温柔浪漫,欢快感人的爱情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