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玩悮”。
⒉ 玩忽耽误。
⒈ 亦作“玩悮”。玩忽耽误。
引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钱穀·解给》:“例係牌提,而先行起解,固属急公。但忽值牌提,而徵比不前,猝无以应,反为玩悮。”黄鸿寿 《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》:“冬十一月,革 甘肃 布政使 毛庆蕃 职,因玩误宪政也。”